6月5日下午,安庆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桐城市人民法院、桐城市公安局对我公司诉诉讼对象追偿权纠纷案中以物抵债厂房进行强制搬迁。这是我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桐城,优化金融环境的一次 “清障亮剑”行动。
2014年1月,该公司委托银桥公司提供担保向桐城农商银行贷款,并以其工业厂房、土地提供抵押反担保。该公司获得贷款后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银桥公司于2015年3月为其代偿了借款本息。
2015年4月,银桥公司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安庆中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仍未按法院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安庆中院遂对该公司名下的房地产、装潢及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在三拍两降和公开变卖未果的情况下,2017年10月20日依法将该公司土地、房产、装潢及附属物抵偿给银桥公司。
经多次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拒不搬出,并私自将厂房出租。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安庆中院决定强制执行。
本次执行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是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调度,协调相关单位协助搬迁安置。桐城电视台及网络媒体对本次执行工作进行同步宣传报道,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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